关于“农村住房现状安全等级标识卡”信息有误的反馈和房屋修缮的咨询
2020-03-20 00:00:00        匿名        机构:        类型:市场对接        浏览量:10214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岔村的一位村民,首先感谢县住建局相关通知下村张贴的房屋安全等级卡。但是,因2019年县住建局对我家房屋核发《农村住房现状安全等级标识卡》时本人不在家,回来看到挂出的标识卡中“建筑年代”一栏信息存在严重失实,这直接关系着本家庭房屋安全等级认定结果,因无法联系上住建局工作人员,只好在此留言: 1.登记的安全等级标识卡中“建筑年代”所填为2008年(详情见图片),实际上本房屋建造于1992年,前后相差16年之久。作为上世纪砖木结构房屋,16年的时间对安全性认定、质量评估影响极大,尤其是上世纪和本世纪的在建筑技术、用料等方面更是有质的不同。因此,请相关单位重新认定。 2.在重新核定修建年代之后,本房屋安全等级是否下调,请相关单位在核定修建年代之后一并重新认定。事实上,本人房屋因年代原因及建造之处技术、用料等原因,现房屋多处已经老化,尤其是房屋右上角的承重梁目前已经断掉,这直接关系本人一家人居住的安全性(详情见图片)。但现实问题是,因本人房屋离马路较近,按照土地、交通等部门的要求,不准推导重修(即使不做任何扩建)、不准在现有框架结构下做大的修缮。我们的现实困难是,要修缮那根已经断掉的承重梁,就必须将房屋的瓦及部分墙推导,并重新安装新的承重梁;若不修缮,房屋已有的重大安全隐患无法规避。我们严格遵守制度规定,支持政府规划,但也期望政府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帮我我们解决居住安全隐患,这也是“两不愁、三保障”的内在要求。 恳请相关部门对以上诉求关注。 支持为感! 此致!

  • 官方回复 回复 2020-12-17 11:04:57

    关于《“农村住房现状安全等级标识卡”信息有误的反馈和房屋修缮的咨询》的回复

     

    吴为生同志:

           您好,在收到您反馈的信息后,我单位迅速委派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工作组前往您住处,进行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复核。

           现在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政策性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结果有误的问题。根据现场鉴定,该房屋为砖木结构,地基埋深略有轻微沉降,承重墙砌筑质量一般,檩条有轻微变形,有一组木挑梁腐蚀,屋面局部有轻微塌陷,根据上述情况,我工作组认定该房屋危险等级为B级,即有房屋局部有轻微破损,但主体结构安全,不构成危房,可以正常使用。建议您对已损坏的木挑梁进行更换。

           2.关于您反映的居住面积达不到农村人均居住面积水平的问题。我工作组现场实际查勘您房屋建筑面积约为65平方米左右,实际居住人口为3人。国家对拥挤户的定义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3㎡,而现您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21平方米左右,已达到人均居住面积标准。

           3.关于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的问题。我县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范围是唯一住房的危险等级达到C级、D级(或拥挤户,即人均居住面积小于13㎡)的四类重点对象。根据鉴定结果及房屋面积的复核情况,您目前尚不满足纳入桑植县农村危房改造范围的条件。

           4.关于鉴定标识牌年代填写有误的问题。因现场鉴定时您及家人不在场,工作人员当时只能根据目测填写,当初的鉴定结果为B级,现复核结果仍为B级。住房建造年代会对鉴定结果产生一定影响,但不是进行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的决定性因素。我工作组已现场将建造时间更改为1991年5月。

           5.关于您期望在当前宅基地上重新建房或翻修的问题。需要您向村委会上报建房申请书,并由村委会签字盖章确认后,填写建房登记表,携带村委会盖章后的建房申请书与建房登记表、户口本、身份证前往乡城建办备案,由国土所对您所选宅基地进行实地查勘,然后办理其他相关农村建房手续。

           最后,感谢您的理解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