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
2021-08-01 13:38:07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李卿瑶 |          浏览量:21693

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7号令

一、所有出入桑植辖区人员必须持一周内三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每次检测间隔不小于24小时)以及健康码、行程码(绿码)方可通行。

二、县域内所有车辆一律凭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颁发的通行证上路行驶。涉及出桑通勤物资保障车辆、人员由归口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报指挥部审批;县直各单位公务用车归口县机关事务局出具书面意见后报指挥部审批。

三、全县设置的13个检查卡口要明确责任、具体到人,统一调度各检查卡口相关工作,严格执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防控指令。

四、全县范围内除生活超市、药店外,其它经营门店、场所一律关停。

五、即日起县城所有小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车辆禁止通行,小区人员除购买生活物资外,一律凭属地党委政府颁发的通行证出入。

六、搞好全城消杀,城区各单位、企业要对单位院落进行消毒,城管部门迅速对县城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七、各乡镇要立即制定好隔离场所应急预案,做好隔离场所、人员及物资准备。

八、各乡镇、村设置卡点严防外来人员输入,并对7月13日以来的返乡及外来人员进行摸排,一但发现红、黄码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就地隔离管控,及时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九、县直部门除必要外,倡导居家上班,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对各类情况作出及时反应。疫情防控期间值班情况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县级分管领导。

十、宣传工作全面启动,流动车大喇叭要响彻城乡,其他宣传平台全部启动。

十一、各机关要做好单位防控工作,凡因防控不到位造成感染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严肃问责。

十二、对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对相关人员及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就地免职。

桑植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日

责编:李卿瑶

来源:桑植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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